在笔者处理的大量关于与重疾险有关的保险纠纷中,最常见的拒赔事由便是未尽如实告知义务,符合这一条件的,保险公司不仅不给付保险金,往往连保费也愿意退还。近日,笔者所处理的一起代理被保险人胜诉的案件中,被保险人之所以前来委托,是因为患恶性肿瘤后,保险公司认为在投保时未告知曾得过痔疮,所以以未尽如实告知义务为由拒绝赔付。
在该案重疾险的投保流程中,健康告知其中一栏中要求被保险人符合既往不患有未明确诊断为良性的:肺部结节、乳房结节或肿块、…肠道肿物或息肉。而被保险人在投保前一年曾患过结肠息肉,换个通俗一点的说法是痔疮,没有留意该选项便投保了。后被保险人因摔伤入院,结果诊断发现患有骨癌。要求理赔时,保险公司拒赔。保险公司拒赔所使用的法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六条,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应当退还保险费。
在案件处理中,笔者主要从以下三点着手:一、在网络投保中,对保险人询问说明义务的审查应确定更严格的标准,从外观形式、内容设计、流程设置三个方面予以考量,以充分保护网络投保人的合法权益。因保险人未尽询问说明义务,致告知义务人未如实告知的,在保险合同生效后,保险人以违反如实告知义务为由拒赔的,不予支持。
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六条规定:“投保人的告知义务限于保险人询问的范围和内容,当事人对询问范围和内容有争议的,保险人负举证责任。结合保险法第三十条的规则,从条款的歧义理解着手对条款从有利于被保险人的角度进行解读。
三、结肠息肉与所患骨癌没有任何因果关系,投保时即便知悉存在结肠息肉也并不影响保险公司的承保意愿。保险公司以此为由拒赔违背最大诚信原则。
通过对案件层层递进式展开演绎,最终法院被我方的论点所打动,支持了全额的保险金诉求,案件亦圆满结束。保险纠纷案件往往是零和博弈,保险金要么有要么无,所以案件胜诉作为代理律师帮助当事人争取到全额的利益真是十分有成就感。
发表评论 取消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