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大数据报告—意外险拒赔应对指南(五)
被保险人醉酒状态下发生意外
1、数据分析
保险人拒赔理由为“醉酒”的案件共有7件,法院判决赔偿的有3件,判决不用赔偿的有4件。
2、争议焦点
意外险合同条款均约定“醉酒身故”“醉酒驾车”属于保险公司拒赔情形,保险公司能否拒赔?饮酒未达醉酒是否需要赔偿?
3、判赔典型案例
案例一
【案例索引】(2017)闽0681民初3917号
【裁判观点】本案中李某彬醉酒驾驶是属于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情形,但其投保是由同村颜某勇代替完成,且未对保险人免责条款进行提示。证人颜某勇出庭证实上述投保过程,并陈述《投保确认书》上的投保人签名系其李某彬所签,且《小额保保险电子保险单》是李某彬出事故后才送达李某彬的家属。保险人应当对其履行了提示和明确说明义务负举证责任。
案例二
【案例索引】(2019)闽0103民初3634号
【裁判观点】《福建闽西司法鉴定所司法鉴定意见书》中记载检测投保人吴练春的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56.1mg/100ml,并作出鉴定结论为其因醉酒状态下,胃内食糜返流被吸入呼吸道,引发急性呼吸功能障碍,最终因呼吸、循环衰竭而致死亡。因此,平安养老保险对于被保险人因醉酒身故属于合同约定的责任免除范围,平安养老保险不承担保险责任的抗辩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本院予以采纳。
4、拒赔典型案例
【案例索引】(2020)闽0982民初364号
【裁判观点】平安保险人在案涉保险合同中对责任免除条款进行了加粗提示,并以电话方式口头告知敖日曙有关保险合同中责任免除条款的内容,且敖日曙在保险合同组成部分的保障计划确认书上签字确认知悉保险合同内容及免责条款,应当认定平安保险人履行了相应的提示义务,案涉事故系因敖日曙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产生,属于保险合同约定的“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保险人责任免除范围,平安保险人不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5、律师分析及建议:
(1)上述案例均为醉酒的状态,若保险公司履行了提示和说明义务,通常可以拒赔。编者团队曾经办饮酒后正常走路被车辆撞到发生意外,虽保险拒赔,经过谈判调解仍然获得赔偿。因此,重点在于发生意外的原因与饮酒/醉酒是否有直接关联。
(2)若未达到醉酒状态,仅饮酒,保险能否拒赔?很遗憾案例中并没有相似情形,编者团队倾向于认为保险公司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3)提供以下思路应对:
A、保险公司是否履行提示、说明义务。
B、意外事故的发生与醉酒是否有直接因果关系,是否符合近因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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