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向保险公司投诉
如果理赔专员不友好、不配合导致理赔时间过长,沟通无效后可以打全国客服电话投诉,投诉后当地的理赔部门一般都会优先处理。
2、向保监会投诉
“信、访、电、网”四个渠道供你选择
“信”:邮寄投诉材料给保监会或当地保监局,各级保险监管机构的通讯地址可在其官方网站查询。
“访”:可以直接到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指定的信访接待场所当面投诉。
“电”:指拨打保监会专门开通的“12378”保险消费维权投诉热线提出投诉,一般投诉热线收到投诉都会重视并优先处理,无理取闹的除外。
“网”:可以在保监会、或者你当地保监局官网的信访投诉栏目提出投诉。
无论是协商还是投诉的方式,保险公司始终处在较为强势的地位,如果通过上述方法都无法达到效果,或者跳过上述步骤直接向法院起诉,都是可以的。
起诉需要选择正确的法院,提交起诉材料和证据,记住我国《保险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
“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实际上,保险公司的业务员大部分情况下并不会就保险合同中的免责条款向投保人进行提示或者说明,这就违反了《保险法》的上述规定。因此,其免责条款就有可能被法院因此认定为无效,大大提高了胜诉的可能性。
如果双方对理赔有严重分歧无法达成一致的,终极大法是立即委托律所律师依法提起诉讼,判定保险公司最终是否赔付及赔付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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