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被保险公司以既往症为由拒绝赔偿时,首先需要对既往症的定义有所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并未明确规定既往症的概念,但行业惯例通常将其理解为投保人在购买保险合同之前已经存在的、但没有向保险公司如实告知的任何疾病或者健康问题。
面对保险公司的拒赔,可以采取以下步骤:
1、核实事实情况:确认自己是否在投保时真实告知了健康情况,尤其是那些可能影响保险公司承保决定的重要信息。
2、查阅合同条款:仔细查看保险合同中关于既往症的相关条款,理解保险公司拒赔的具体依据。
3、收集证据:如果您认为保险公司的判断有误,应收集相关医疗记录、专家诊断等证据来支撑您在投保时并不知晓该既往症。
4、与保险公司沟通:与保险公司进行沟通,提出异议,提交您收集的证据,并请求保险公司重新审查案件。
5、寻求第三方评估: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可以选择通过消费者协会、保险行业协会或者专业机构进行调解或评估。
6、法律途径:最后,如果上述方式均不能解决问题,可以考虑聘请律师,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在实践中,比如张某购买保险后不久被诊断出患有严重疾病,保险公司以未如实告知既往症为由拒赔。张某通过医疗记录证实在购买保险前并未被诊断过该疾病,且无法自行察觉到相关症状。最终,经过协商,保险公司接受了索赔请求。
以上步骤能够帮助理清思路、采取措施,力争在遭遇保险公司拒赔时可以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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