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保险法的规定,投保人有义务在签订保险合同时向保险公司如实告知影响保险公司决定是否接受保险、设置何种保险条款以及定额保险费率等重要信息。这些信息通常指的是被保险人的健康状况、所从事的职业、是否存在其他保险关系等。如果投保人未能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保险公司可以根据不同情形采取相应措施。
具体而言:
1、如果投保人故意不如实告知且与保险事故的发生有直接关系,保险公司有权拒绝赔付,并可以解除保险合同。
2、如果投保人过失未如实告知且对保险公司承担风险程度有重大影响,保险公司发现后在合理期限内也可以解除合同,并按合同约定退还保险费。
3、若因不如实告知导致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才知悉真实情况,保险公司可以按照实际情况减少赔付额。
案例分析:
在某案件中,投保人张先生购买了一份定期寿险。在填写健康告知书时,他没有告知自己曾经接受过心脏手术,认为既往病史距离现在已经多年,不会对保险承保构成影响。然而,在保单有效期内,张先生因心脏病发作不幸逝世。保险公司在调查过程中发现了张先生此前的手术史,决定拒绝赔付并解除了保险合同,理由是张先生未如实告知重要信息,若保险公司事前知悉这一状况,将不会承保或会提高保险费率。
此案例表明,如实告知是保险合同得以正常执行的前提。投保人应充分披露所有相关信息,否则可能会面临赔付被拒和合同被解除的风险。保险公司在处理此类事件时,需要谨慎评估,确保其决策符合法律规定,同时也需在合同文本中清晰说明如实告知的重要性和后果,以维护合同双方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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